奥特维: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035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主持,
应到会董事 9 名,实际到会董事 9 名。监事会成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葛志勇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
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
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
度的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
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并按照公司确定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勤勉
尽责地开展了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了董事会
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
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
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
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
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
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
学性。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立信中联审字[2024]D-0035 号)。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需求等因素,并广泛听取了股东的意愿,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侵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
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市场行
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
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
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葛志勇、
李文、贾英华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市场标准,是对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的肯定,同时也有利于进一步调动上述
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确定的 2024 年度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中关于董事的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截至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考虑了所有合
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次申请授信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
日常性经营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同意公司
(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额度
的议案》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普乐新能
源(蚌埠)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无
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旭睿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松
瓷机电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无锡奥特维
智远装备有限公司、无锡立朵科技有限公司、无锡普乐新能源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此担保事项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上子公
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对以上子公司有充分
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
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以上子公司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周永秀回
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向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额度的议
案》
  为更好支持公司各子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公司考虑到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拟向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
提供借款(借款形式包括电汇、票据等),总额度合计 15 亿元(含募
集资金借款不超过 2.34 亿元)。借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
月内有效,在该期限内借款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由各子公司根据经
营需要向公司提出借款申请。各子公司向公司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借
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利息。借款利息计算起始日为各
控股子公司实际借款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
负责实施本次议案事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以投资
者为本的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
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资本市场稳定和经济
高质量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倡议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提质增效重
回报”专项行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倡议要求,公司制定了“提
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科创板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
权期限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
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9 个月,公司将根据募
投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出具<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
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ESG(环境、社会责任、公司治理)是资本市场重要指标。因公
司在资本市场的关注度提升、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各项事务监管力度
的加大,公司现已出具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
理报告》。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奥特维盈利能力优秀,未来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