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0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8.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山东汇海医药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汇海医药”)提供担保不超过5.7亿元。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在年度计划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总额的范
围内,担保额度可调剂使用。2023年5月,公司公司将上海金城素智药业有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汇海医药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500万元整(大
写:叁仟伍佰万元整)。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已使用担保
经审议的 剩余可用
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额度(含本
担保额度 额度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次)
汇海医药 61,300万元 55,800万元 5,500万元
万元 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
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食用盐销售;非食用盐
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年(经审计)又一期(未经审计)财务数据
单位:元
资产负债
率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率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
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
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
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 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
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
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亿元,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53,470.4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8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18%。公司及子公司
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