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
以邮件、书面方式向全体独立董事发出了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
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
举蔡开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独立董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消除公司对该债权的回收风险,降
低公司对该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进一步优化了公司资产结构,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松炀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蔡开雄、蔡建生、应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