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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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4-00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 一次会
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董
事长PHUA LEE MI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含3位独立董事),
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 经营情
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公司股票价 格向公
司长期内在价值合理回归,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 进一步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不低
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
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 期限 届满时
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
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 ,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回 购事项
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及《关于 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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