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4-01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深圳市神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以下简称“神
华投资”)出具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神华投资因自身资金需
求,计划在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980,268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4379%)。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
本次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1.4379%。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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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股本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
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
当前总股本的 1.4379%;
拟减持的股东神华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与减持相关且在有效期内的承诺如下:
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
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神华投资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相关风险提示
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
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证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券交易所承诺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神华投资《关于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