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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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19   证券简称:唯特偶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深圳市唯特
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陈
实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公告》(以下简称“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
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及声明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陈实强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2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
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历任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
东健力宝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
圳分所审计部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天
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授薪合伙人。现任深圳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并兼任深圳市捷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摩拜数码科技有限
公司监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陈实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征集人声明
  本人陈实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事项公开征集股东表
决权而制作并签署本公告。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
表决权事项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
任何利害关系。
  本次征集表决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上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
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表决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
事同意,征集人已签署本公告,本公告的履行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公司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唯特偶
  股票代码:301319
   法定代表人:廖高兵
   董事会秘书:桑泽林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
   邮政编码:518116
   联系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0755-61863003
   互联网地址:http://www.szvital.com/
   电子信箱:dmb@vitalchemical.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表决权:
序号议案                               议案名称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征集表决权公告的签署日期:2024 年 3 月 2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参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
   四、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且对《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投了同意票,征集人不接受与其投票意见不一致的委托。委托人应
当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其他议案的投票意见,征集人将按委托人的意
见代为表决。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本次征集表决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 2024 年 3 月 28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股市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
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3 日期间(每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6:3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表决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
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
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表决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
件:
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
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持股凭证等)复印件;
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
章;
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出具的可证明账户持有人身份的文件,
例如:开户确认书、开户申请表、持股凭证等)复印件;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
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以公司签收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 18 号唯特偶工业园
  联系人:桑泽林
  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0755-61863003
  邮编:51811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满足下
述全部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
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自动失效;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陈实强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表决权制作并公告的《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全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表决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
权的公告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
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陈实强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
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表决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名称                同   反   弃
议案
                                      意   对   权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非累积投票提案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上面
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
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备注: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
公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实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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