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作为山东
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新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科新源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
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2024年度营运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市场
融资功能,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为2024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45.00亿
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
保协议为准。若预计的担保需履行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或程序,上市公司需遵
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在本次担保总额度、
担保授权期限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
金额进行调整,亦可对新增的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主要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思派新能源”)、全资子公司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科新源(湖北)”)
、全资子公司山东新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
蔚源”)、控股子公司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浩科”),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人最
担保额度占上
担保 近一期资产 截至目前担 2024 年担保 是否
序 被担保人名 担保人持 市公司最近一
人名 负债率 保余额 额度预计 关联
号 称 股比例 期经审计净资
称 (2023 年 9 (万元) (万元) 担保
产比例
月 30 日)
江苏思派新
限公司
海科新源材
料科技(湖
北)有限公
海科
司
新源
湖北新源浩
限公司
山东新蔚源
公司
合计 450,000.00 199.24%
(二)审议程序
海科新源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的决议有效期为自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决议
通过之日起至审议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上述担
保额度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超出上述额度和
情形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苏思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进出口;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活动经营)
电子级碳酸乙烯酯,高纯级碳酸二甲酯,高纯级碳酸甲乙酯,高纯级碳酸乙烯酯,
工业级丙二醇,工业级碳酸乙烯酯,精细级丙二醇,一缩二丙二醇,日化级丙二
醇,聚酯级乙二醇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4,062.63 269,039.42
负债总额 222,036.81 185,904.59
净资产 82,025.82 83,134.83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40,739.00 144,524.79
利润总额 6,741.17 404.72
净利润 5,678.14 608.72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思派新能源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二)海科新源材料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
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
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
进出口;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
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LiODFB+LiBF4装置、500吨/年DTD装置、2000吨/年LiFSI装置、10000吨/年
VC+FEC装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42.29 84,243.13
负债总额 2,010.13 54,522.70
净资产 24,232.16 29,720.44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167.88 -111.73
净利润 -167.84 -111.72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海科新源(湖北)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三)湖北新源浩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产品制造;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新兴能
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
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MC/DEC装置、5万吨/年DMC装置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70,780.56 92,172.83
负债总额 22,705.92 46,862.38
净资产 48,074.64 45,310.45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22.91
利润总额 -2,084.14 -2,761.94
净利润 -1,925.36 -2,764.2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湖北浩科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四)山东新蔚源新材料有限公司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型陶瓷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年氟苯/乙酸乙酯(共线)、200吨/年DENE及200吨/年TMSP(共线)
、100吨/年双
氟磺酰亚胺锂、9000吨/年液态盐。
单位: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75.00 2,264.08
负债总额 31.61 152.76
净资产 1,043.39 2,111.32
项目 2022 年 1-12 月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6.61 -102.90
净利润 -6.61 -102.07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止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新蔚源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其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实
际担保金额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
公司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
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是为了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提高审批效率,确保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被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绝对控制权,
有能力对其经营风险进行控制。本次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事
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被担保方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
有效控制,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的能力,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
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偿还债务的能力。被担保方财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较强,
财务风险和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针对2024年度的担保额
度预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
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资产的59.28%。以上均为对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
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已经由董事会及监
事会分别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对海科新源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海科新源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钱进 曹玉江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