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4-015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
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潘世斌先生主持。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 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2023 年
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
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
务状况。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3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 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为保障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与约束机制,同意公司关于制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 的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薪酬决策程序,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
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未导致资金占
用,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予以确认,对预计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 2024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为了减轻或避免汇率变动对公司出口业务效益的影响,促进公
司稳健经营,公司开展外币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开展进一步
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管理能力,减少了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同意公司
关于 2024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 2024 年远期结售汇额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了正常生产
经营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
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同意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情况稳定。公司对上述
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上有话语权,能够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
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可以保障公司正常的经
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严格遵守了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
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三)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
发表意见。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百达精工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文件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有
利于保持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的稳定性,可以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
报。同意制订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在 2024 年 3 月 20 日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