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8 证券简称:新疆众和 编号:临 2024-026 号
债券代码:110094 债券简称:众和转债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
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根据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并注销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月 19 日的《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自然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
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的,
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
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
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
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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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
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830013
特此公告。
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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