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4-0021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
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和电子
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录云女
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董
事七人,实参加董事七人,达到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案》。
同意公司拟对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和林州富锦装备制造业孵
化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别为不超过 3,000 万元、7,000
万元,本次业务是存量续作;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和林州富锦装
备制造业孵化园有限公司届时将分别为公司提供反担保,且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关联方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19,615.4 万
元。此次担保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和经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韩录云回避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公司拟对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3,000 万
元的担保,本次业务是存量续作,且公司与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
公司实际存在互相担保情况,符合双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已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为 14,500 万元;同意公司拟对林州太行恒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提
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担保,本次业务是存量续作,且林州林钢铸
管科技有限公司届时将对此次担保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制度建设,提高内控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和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对部分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及制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相关
管理制度全文。
议案》。
同意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