骏成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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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06      证券简称:骏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3 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
(星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8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51,740,0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2803%。
  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茂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
议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盈利预
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
规定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相关规定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第三十条规
定情形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相
关规定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相关规定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的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审阅
报告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2026 年)>的
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的议案》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
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
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公司聘请,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指派茅丽婧律师、赵可沁律师出席本次
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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