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审慎、科学决策,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
的职权,推动公司稳健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概况
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20,772.07 万元,同比增长 23.67%。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 润 为 -3,494.59 万 元 , 同 比 下降 348.45% ; 扣除 非 经常 性损 益 后的 净利润为-
二、2023 年公司董事会日常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
核、提名委员会。报告期内,各委员会根据其议事规则有序开展工作,全体董事勤勉
履职,积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议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 会议 召开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号 届次 方式
第七届董 3、《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 现场&
月 13 日
次会议 4、《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会议
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第七届董
月 24 日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会议
次会议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
议案》;
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案》
第七届董 7、《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月 17 日 会议
次会议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的议案》;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七届董
月 27 日 会议
次会议
第七届董
月2日 3、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的议案》;4、 会议
次会议
《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七届董
月6日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
次会议
通讯
会议
日 次会议 的议案》;
的议案》
通讯
会议
日 次会议 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召集决议执行情况
序 召开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号 方式
《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月 13 日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股东大会 结合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
月 13 日 报告的议案》
股东大会 结合
月 10 日
会 3、《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结合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的议案》;
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月 18 日
股东大会 结合
; 现场与
日 股东大会 的议案》 结合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 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报告期内,
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并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
集人。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报告期内,
共召开 6 次审计委员工作会议,对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
结和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续聘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会计政策变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报废、核销资产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审议工作。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 6 次工作会
议,对新设立及收购子公司、注销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借款、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
案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 1 次工作会
议,对提名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召开 2 次
工作会议,对 2022 年度董监高人员薪酬支付、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
(四)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报告期内,三位独立董事在其任期内均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要求,独立、勤勉履职,
并结合自身专长对公司的发展及内控管理等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
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
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公告及相关文件122份。公司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效地增进了投资者与公司的交流。
严格按照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
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投资者邮箱、投
资者互动平台、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
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
(七)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等监管部门的
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治理架构,信息披露切实做到真实、完整,构建良好
互动的投资者关系,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
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负责证券事务相关工作人员积
极参加了由监管部门、浙江省上市公司协会及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公司规范运作相关培
训,帮助提升了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全体董监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
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的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
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点工作计划,认真组织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实现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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