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 维维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要求,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维股份”或“公司”)董事
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雷、赵长胜、张英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雷、赵长胜、张英明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要求。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第 1 页 共 1 页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维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