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报告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报告期”)期间,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
辖下审核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审核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下
简称“本集团”)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本集团内控制度、监督本集团的内
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
建议。现就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第八届董事会辖下的审核委员会由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委任,其成员包括黄显荣先生(主任委员)、王卫红女士、
陈亚进先生与黄民先生。上述四位人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任期自 2020
年 6 月 29 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止。
由黄龙德先生、陈亚进先生、黄民先生与孙宝清女士组成,均为独立非执
行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黄龙德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
审核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
联合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
二、2023 年度审核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
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企业管治守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
职责。2023 年度,审核委员会共召开 11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本集团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审计师发出的
管理层建议和本公司管理层的回应;检讨本集团关联/连交易的有关事项;
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内部审计风控报告及 2023 年审计风控工作计划;审阅
本公司 2023 年一季度报告和 2023 年三季度报告;审阅本公司 2022 年度和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广州广药产投生物医药创业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阅关于广州广药基金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沃博联广药(广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数等关
联交易事项;就本公司的重大事项提供意见或提醒管理层关注相关的风险、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审核功能的有效性;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三、2023 年度审核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核委员会委员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就审计范围、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要
求外部审计师及时向审核委员会和独立董事汇报外部审计情况,确保外部
审计师能够遵循独立性原则,认真督促大信尽职尽责地进行审计工作。审
核委员会认为大信在本公司 2022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
观的工作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
交审计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因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按照本公司内控要求
和流程对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进行了遴
选。审核委员会经核查,认为大信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信具备足够的
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和 2023 年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大信为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财务报告、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核, 审
核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等予以了
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了相关审核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不存在欺诈、舞弊行
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
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披露内容和程序合规合
法。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
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监督及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内部控制手册》及相关配套指引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劵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
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本报告期内,公司能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
运作,切实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核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大信出具的《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检讨及审查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
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和有效性。
(五)重大事项监督
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提供财务资助、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
的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开展募集资金存放、
使用、管理工作,不存在违规情形。
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
议、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对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项逐一进行了审核,
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关联/连交易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利
益的情形。
司之间的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
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外担保
情况,也不存在累计担保事宜。
四、2023 年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工作情况
审核委员会委员根据《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以及审核委员会
年度报告工作规程的要求,积极配合本公司 2023 年度审计与年报编制相关
工作的开展,包括:
(一)2024 年 1 月 3 日,审核委员会成员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
式与本公司审计师、财务部、审计部进行了审前沟通,对 2023 年度审计工
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
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核委员会成员听
取了审计师汇报的 2023 年年报审计工作,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二)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对本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初稿)进行
了审阅,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
(三)在本公司审计师初步完成审计工作后,再一次审阅了财务报告,
并发表了书面审阅意见。审核委员会认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
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核。
(四)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审核委员会召开了 2024 年第 1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和《本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相关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审计师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认
为审计师在本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着严谨求实、独立客观的工作
态度,能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审计准则,履行审计职责,按时提交审计报
告,并向本公司管理层提出了较为中肯的管理建议,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
委托的审计工作。
五、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核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企业管治
守则》所载的适用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审阅公司的财务资料,财务汇报制
度、检讨及审查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系统及实施以
及其有效性和履行《企业管治守则》所列其他责任)以及公司《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辖
下审核委员会的职责。2024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
准则,更好地完成本公司及董事会的授权职责。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