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任冬同志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要》。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审议通过。
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9,490,367.71 元,母
公司净利润为 154,972,566.62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579,068,372.85 元。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3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65 元(社会公众股含个人
所得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17,142,180 股,以此为基数
计算 2023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5,114,241.70 元(含税),占公司合并
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 50.18%。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职报告》。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价报告》。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审议通过。
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4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
责,较好地完成了工作目标。经审核,2023 年度内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2024 年度,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继续加强工作,强化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所支付的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备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度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 2024 年 3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