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露露: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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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48   证券简称:承德露露     公告编号:2024-008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会议由副董事长梁启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次激
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
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
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
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解除
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
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
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
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
批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
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
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
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
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
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
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
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
  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工会委员会就拟实施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事宜征求员工意见,会议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
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事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工持股计划;
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终止本员
工持股计划;
决定;
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
政策对本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及分配的全部事宜;
并签署相关协议;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
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清算、分
配完毕之日内有效。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
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关联董事沈志军、梁启朝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承德露露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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