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保荐机构”)
作为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光电”或“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中航光电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3,399,999,991.23 元,扣除主承销商承
销及保荐费用 6,800,000.00 元,联席主承销商(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共计 3,393,199,991.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896 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280,188.68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92,919,802.55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年初余额为 1,595,564,058.31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度公司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资金人民
币 1,306,490,964.56 元,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当
期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24,320,252.58 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
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3 年 12 月 26 日结合公司实际,修订
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22 年 1 月,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家监管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郑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及联合保荐机构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监管
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执行,保持与保荐机构的沟通,并接受保荐机构的监督,不存在违反
管理办法和协议约定的情形。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余额 定期 活期 合计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洛阳涧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分行营业部
合计 —— 159,556.41 0.00 31,339.34 31,339.34
注:公司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371902430110558 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注销该账户。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9,291.98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649.0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16,372.9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0,649.09 万元,均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补充流动
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可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
累计投入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期实现 到预计 否发生
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金额(2) (3)=(2)/(1) 期 的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
否 110,000.00 110,000.00 34,458.30 110,072.88 100.07% 2024 年 12 月 —— 不适用 否
司华南产业基地项目
中航光电基础器件产业
否 130,000.00 130,000.00 75,047.19 106,446.46 81.88% 2024 年 3 月 —— 不适用 否
园项目(一期)
流动资金 否 100,000.00 21,143.60 99,853.60 100.57% —— —— —— 否
关发行费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40,000.00 339,291.98 130,649.09 316,372.94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中航光电基础器件产业园项目(一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华南产业基地项目分两期实施,每期建设周期拟为 2 年,一期实施建设时间拟为 2021 年-2022
体项目) 年,二期实施建设时间拟为 2023 年-2024 年。受外部因素影响,华南产业基地项目一期竣工投用时间晚于计划预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无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157,299,800.47 元,并于 2022 年 5 月完成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任一
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九次现金管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未超过 60,000
万元,累计产生收益 1,360.53 万元。截止 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全部现金管理产品均已全部收回。报告期内使用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 预计
产品
序 购买 产品 产品 产品 金额 资金 年化 赎回情况
发行 起息日 到期日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号 主体 名称 类型 代码 (万 来源 收益 (万元)
主体
金管理情况 元) 率
开放式 保本浮 中国 闲置 本金全部赎
中航 1.3%-
光电 2.95%
现金管理 型产品 银行 资金 益 375.79 万
产品 元
本金全部赎
保本浮 中国 41068000 闲置
广东 结构性存 1.5%- 回并获得收
公司 款 2.9% 益 74.68 万
型产品 银行 6001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闲置
中航 结构性存 20231010 1.1%- 回并获得收
光电 款 44770 3.2% 益 217.00 万
型产品 银行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41068000 闲置
广东 结构性存 1.5%- 回并获得收
公司 款 2.9% 益 101.18 万
型产品 银行 4001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41068000 闲置
广东 结构性存 1.5%- 回并获得收
公司 款 2.7% 益 73.60 万
型产品 银行 4001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闲置
中航 结构性存 SDGA23 1.6%- 回并获得收
光电 款 0679Z 2.95% 益 341.39 万
型产品 银行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41068000 闲置
广东 结构性存 1.5%- 回并获得收
公司 款 3.0% 益 46.03 万
型产品 银行 5001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闲置
中航 结构性存 SDGA23 1.45% 回并获得收
光电 款 1251Z -2.7% 益 102.53 万
型产品 银行 资金
元
本金全部收
保本浮 中国 41068000 闲置
广东 结构性存 1.5%- 回并获得收
公司 款 3.0% 益 28.33 万
型产品 银行 3001 资金
元
注: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以上简称“广东公司”。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本报告期末,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到期收回,本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与中航光电(广东)有限公司华南产业基地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超过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专户孳息及
现金管理收益用于项目建设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
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
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中航光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
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情形。联合保荐机构对中航光电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黄 凯 杨 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
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申希强 王洪亮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