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兴股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4-03-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照董事会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下简称“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
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
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并由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补足委
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职责、
范围、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
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
罚的主要制度和方案等;
  (二)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三)拟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
  (四)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上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
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一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
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管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
会批准。
  第十三条 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
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
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及分管工作范围情况;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计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
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
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体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
事)主持。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八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
议并行使表决权。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
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
  第十九条 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
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
行其职权。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但非委员会委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依据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
或变更。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至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
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
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委员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
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
  第二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
应当回避。
  第二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
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
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
说明性记载。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
于十年。
  第二十九条    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
和召集人姓名;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会议
议程;委员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结果;其他应当在会议
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三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
公司董事会。
  第三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
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本工作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
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解释权归属董事会。
  第三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三月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合兴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