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
定,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发表
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具备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其
他情形。
二、同意提名袁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董叶顺、周建清、钱俊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