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
《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同意
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审
议通过了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苏中一、李士俊、刘元成,苏中一担任
主任委员。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1)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公司审计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谨慎细致的分
析,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杨学新、李士俊、苏中一,杨学新担任
主任委员。公司战略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1)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3)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5)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6)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战略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有力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苏中一、李士俊、杨学新,苏中一担任
主任委员。公司提名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1)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研究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3)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4)对董事候选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进行审查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5)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提名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事关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人员任用进行了谨
慎细致的分析,提出了较为合适的人选,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李士俊、苏中一、刘元成,李士
俊担任主任委员。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如下:
(1)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
(2)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
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3)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
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4)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5)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自设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面的各项情况进行了谨慎细致的分析,提出了较为合适的薪资水平,发挥了
其应有的作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
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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