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航证券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与中航证券合称“联合保荐机构”)
作为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无人机”、“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规定,对中无人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召开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
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晓军、程忠、周全、张欣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
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此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此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 2024 年
生产经营计划,为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的,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
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决策权限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作为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发表了事前审核意见: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未超过预计金额,且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 2024 年生产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测算,
涉及的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决策权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原
则公允、合理,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同意该提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
(二)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以下为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关联交易类 2024 年度预 占同类业务 2023 年度实际 占同类业务
关联人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别 计金额 比例(%) 发生金额 比例(%)
生的交易金额 原因
向关联方采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
根据市场情况预测增加
购商品、接受 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 140,000.00 37.00 8,353.51 86,239.03 37.07
投产
劳务 团”)及其下属企业
向关联方出 根据市场情况预测,同时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
售商品、提供 100,000.00 26.00 2,013.45 184,726.99 69.34 加大国内市场拓展,关联
业
劳务 销售比例下降
在关联人财
务公司的存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 根据经营预测现金流情
款(注:每日 200,000.00 / 69,940.33 69,242.05 /
任公司 况变化
最高存款结
余)
合计 440,000.00 / / 340,208.07 / /
(三)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以下为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计金额 际发生额
原因
航空工业集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 公司生产任务和交
团及其下属 120,000.00 86,239.03
受劳务 付计划调整
企业
航空工业集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提 公司关联方销售不
团及其下属 240,000.00 184,726.99
供劳务 及预期
企业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 中航工业集
存款(注:每日最高存 团财务有限 70,000.00 69,242.05 /
款结余) 责任公司
合计 430,000.00 340,208.07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08 年 11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
注册资本 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谭瑞松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 5 号院 19 号楼
股权结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100%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
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
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
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
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
经营范围 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
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
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
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
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航空工业集团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 2007 年 5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注册资本 395,138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周春华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66.54%;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 28.16%;
股权结构 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3.64%;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
限公司持股 1.66%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经营范围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同受航空工业集团控制,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
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
售商品、提供劳务、存款。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
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
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
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
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
响。
五、联合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
中无人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中无人机董事会审议通过,
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中无人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业务经营需要相符
合,未损害中无人机及中小股东利益。联合保荐机构对中无人机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
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元德江 刘先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中航(成
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
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孙捷 申希强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