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7 证券简称:中无人机 公告编号:2024-008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监事会主席姚明辉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监事 3 名。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3 年度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四)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等事项;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及《中无人机 2023 年年度报告》。
(六)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七)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八)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管理要
求,能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为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实现发展规划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不
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
告的议案
同意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 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表决情况:赞成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
无人机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特此公告。
中航(成都)无人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