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
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余德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产重组的议案》
;
因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历时较长,宏观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的波动
和变化,导致各方对本次交易方案核心事项未能达成有效的解决方案,为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及各方审慎研究,决定终止国电投华泽(天津)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及股权受让项目交易事项,并按计划处置深圳市玖兆
控股有限公司股权,截至目前各方尚未就该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签署相关正式协议。
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
重组的公告》。
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次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 亿元,公司及相关方为深圳永晟提供担保
等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保证了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求。
益的情形。
永晟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属于合理的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联方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为子公司向
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