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5 证券简称:腾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3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
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7日以邮件及其他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洪瑞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
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
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同时,为顺利、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相关工作,董事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
相关事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腾景科技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5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超募资
金总额为5,267.49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29.995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
上述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在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
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腾景科技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10万元(含收益金额)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
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
科技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
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
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综合授信
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
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共
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
中,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
型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风险等级评级为R2)、短期(期限不超过1年)的稳健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
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腾景
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
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对现行《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腾景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腾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