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3 证券简称:震裕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3228 债券简称:震裕转债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4年3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3月13日9:15-15:00。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9 人,代表股份 57,594,829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24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
人,代表股份 10,171,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0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7 人,代表股份 11,190,8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23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1,019,8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7%;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0,171,0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1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时持有“震裕转债”的股东需回避表决,其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本议案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同意 10,152,5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6,8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6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152,56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 93.2128%;反对 272,37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 2.5008%;弃权 466,87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4,071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4.2864%。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震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