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2 证券简称:泰福泵业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3160 债券简称:泰福转债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
南第 1 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和职务。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首
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在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1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符合公司《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务)骨干。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自然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亦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