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证券之星 2024-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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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白玉芳、方福
前、林连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白玉芳、方福前、林连兴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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