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8143 债券简称:锋龙转债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
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同意公司受让全资子公司锋龙电机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绍兴毅诚电 机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毅诚电机”)3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毅诚电机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变更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锋龙转债”所产生的全部债务的担保
人及担保物,变更后的担保人为公司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董剑刚先生,
变更后的担保物为董剑刚先生持有的 15,928,516 股公司股份及一定数额的保证
金。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表决。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担保人变更为董剑刚先生,故董剑刚先生为关联董事,
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锋龙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锋龙转债”
人会议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