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3
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
楼主会议室;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应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人数共 3 人,实际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包
括委托出席的监事人数)共 3 人,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共 0 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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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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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
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
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
控制提供保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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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此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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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专项说明〉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2023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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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
者的回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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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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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
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
而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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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
促进其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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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和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
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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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是否达成、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公司根据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程序对共计 1,403,662 股的限制性股票办理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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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1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关联监事钱清友、沈志鹏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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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
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
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
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
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公司编制了《江苏捷捷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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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的 100%,反对票 0 票,弃
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