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 年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及注销股票期权事宜。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4-
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解
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56 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
限售相关事宜,对应的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 330,750 股。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4-024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