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以通讯
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6 名,实际参会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决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升珠海富山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爱旭”)的资本实力,
优化珠海爱旭的资本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珠海爱旭
增加注册资本金 25.00 亿元。增资后,珠海爱旭注册资本由 20.00 亿元增加至 45.00
亿元,公司仍持有珠海爱旭 100%股权。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向子公司增资的公告》(临 2024-021 号)。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公司战略规划,为进一步优化产能结构,持续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约 27.15 亿元将
义乌基地现有 25GW PERC 电池产能升级改造为 TOPCon 电池产能。改造项目计划
于 2024 年 4 月启动,2024 年下半年陆续投产。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义乌基地 PERC 电池产能升级改造的公告》
(临 2024-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回避 2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梁启杰先生和沈昱先生为相关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属于关联董事,回
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临 2024-
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临 2024-024 号)。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