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3 证券简称:捷捷微电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123115 证券简称:捷捷转债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捷捷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19,129,187.55 元,当年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4,645,655.02 元,
当年度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 204,483,532.5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报 表 可 供 分 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1,557,561,660.26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本公积为 1,005,281,468.69 元。
公司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
成果。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
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51,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减资公告,目前正在公示期,
后续公司将继续履行回购注销手续。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再具备激励对
象资格,公司将回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75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层面 2023 年度净利润未能达到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设置的触发值,公
司将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48,912 股。
此次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公司拟以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截至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
开日前一交易日(即 2024 年 3 月 11 日),公司总股本为 736,321,359.00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的应分配股数共 734,866,697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2,622,268.43 元(含税)。
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捷捷转债、债券代码:123115)
目前尚在转股期,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
转股、限制性股票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
利人民币 0.5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对现金分红总额
进行相应调整。
二、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
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
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上述预案分别经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章程
及审议程序的规定。
董事会认为《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
回报,《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了公司的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方案制订注重股东回报,也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
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捷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