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思达: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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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纳思达          公告编号:2024-021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监事,应到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三名监事参与了表决,关联监事就关
联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东飞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 2023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4 年度的经营计划,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30,769.00 万
元。其中,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金额为 2,348.00 万元;
与相关关联方企业进行采购产品、接受劳务,预计金额为 17,821.00 万元;与相关关
联方企业租赁办公场地,预计租赁费金额为 10,600.00 万元。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12 日《证券时
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李东飞先生予以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珠海赛纳
科技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及子公
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稳健性,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
及子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金融衍生
品交易业务,以加强公司的外汇风险管理。根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静态持仓
合约金额上限不超过等值 45 亿美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决定及签署相关交易文件,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得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2024 年度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数量进行调整是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调整后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授予条件,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且均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未超出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对象
范畴,因此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公告》详见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公司
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调整后)符合《激励计
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3 月
《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调整后)均未发
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次激励计划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因此,监事会同意以 2024 年
份股票期权。
     《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1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境外控股
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房产并租回事项的议案》
     公司的境外控股子公司 Lexmark International, Inc.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满足其经营业务资金需求,对外出售并租回以下房产:
     交易 1:位于美国肯塔基州 Lexington 总部园区的部分房产,本次出售资产的交
易金额为 12,694.80 万美元,租回金额为 113.7242 万美元/月,如续租,每年租金
增长率为 3%;
     交易 2:位于菲律宾宿务商业园的部分房产,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因此,监事会同意境外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房产并租回的相关事
项。
     《关于境外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售部分房产并租回事项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www.cninfo.com.cn)。
     六、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详见 2024 年 3 月 12 日《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七、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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