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亚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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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在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
月6日以专人、邮件、通讯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彩男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
独立董事包海山、马亚红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
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拟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了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钱亚萍女士作为本激
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钱亚萍女士作为本激
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
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
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认购的限制性
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6)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
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和解除限售条件及数量进行审查
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
必需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
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限售事项;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
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
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
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或
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项,但有关文件明确规
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
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
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
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聘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证券公司、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在本次激
励计划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钱亚萍女士作为本激
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
  表决情况: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以上全部议案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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