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要求,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
任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孙少立、孟凡臣、张永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
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
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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