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际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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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4 年 3 月 11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临时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吴锡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情况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选举吴锡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就任,任期三年。吴锡盾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的召集人及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委员会成员
战略委员会            吴锡盾   陶惠平、陈俊明、薛晨健、吴辉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吴辉    陈俊明、苏旭东
审计委员会            苏旭东   薛晨健、吴辉
提名委员会            余超生   陈俊明、苏旭东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其召集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
三年。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吴锡盾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总经理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文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聘任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郑文龙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陶惠平先生、郑文龙先生、何晓冰先生、林
志雄先生、王地先生、陈俊明先生、周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情况,不违反“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规定。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
半数同意,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志轩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杨志轩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郑浩然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郑浩然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董事会同意聘任洪玮芹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洪玮芹女士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管理人
员变更等事项需向工商部门备案,董事会授权第三人具体办理公司本次工商备案
信息变更事项相关的登记事宜,该等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有
关决议、材料;签署、执行、修改递交给有关主管部门的相关决议与材料等。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相关人员简历
  吴锡盾,男,1963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助
理经济师,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
  历任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星嘉国际有限公司
董事,兼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汕头市天际电
器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潮州市天际陶瓷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天际健
康电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天际新能
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以及任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天际新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锡盾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75,206,032 股,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陶惠平,男,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历任江苏新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艾利希尔新华(常熟)
特殊膜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常熟市新华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江苏天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陶惠平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3,449,805 股。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俊明,男,197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经济师。
  曾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黄河支行行长,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汕头分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行长助理。现任天
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江苏新能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任广东驰骋天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事、烟台凯泊
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常熟市誉翔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陈俊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 300,00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薛晨健,男,1991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科员,驻墨西哥贸易投资代表处
代表,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科长助理、副科长、科长,江苏瑞
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国泰邦特富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副部长,兼任张家港星成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镌极特种设备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薛晨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
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余超生,男,1976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
至今在广东明祥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及律师。曾任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任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余超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旭东,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
注册会计师。
审计部经理、会计部经理、财务总监助理、财务总监,2019 年 6 月至今担任广
东万年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苏旭东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
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
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辉,男,1985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
矿业大学(北京)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
员、投资部总经理、汽车产业研究中心总经理、研究总监;2018 年 12 月至今,
担任北京伊维碳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6 月至今,担任北京海
融惠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北京伊维规划设计研究
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海融惠达(青岛)网络科
技 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伊维碳科重庆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12 月至今,担任香河昆仑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1 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辉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
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
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
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文龙,男,1964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助理经济师,
大专学历。
  曾任广东天际电器有限公司行政部主任、行政总监,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广东天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郑文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 300,00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1,240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晓冰,男,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经
济师。历任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NTC 芯片负责人、副总经理;现任天际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晓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 48,742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
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
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地,男,197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欧国际工商学
院 EMBA,国际注册高级企业管理师。历任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
制造中心总监、副总经理。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
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
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志雄,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会计师。曾任汕头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广东德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
汕头市德明包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创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
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志雄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志轩,男,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中
级会计师。历任天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
  杨志轩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
量 342,150 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3,737 股。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
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帅,男,197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
  曾任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常熟新特鑫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副总经理。
  周帅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
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浩然,男, 1990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 3 月至 2016 年 12 月任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理财经理;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成都宏基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 年 3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通奥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 2 月至今,任天际新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郑浩然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洪玮芹,女,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天际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现任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
部审计部负责人职务。
  洪玮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
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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