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邱妘)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 2023 年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邱妘:女,汉族,1963 年 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
师,曾任宁波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宁波大学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宁波港股份
有限公司、中石化镇海炼化股份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荣安地产股
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宁波大
学商学院教授;宁波大学会计国际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外部
董事;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归创通桥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菲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3 日
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
属关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表决通过了 12 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
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
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
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立董事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邱妘 是 8 8 4 0 0 否 2
在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汇报的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
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 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
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
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
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 年度,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 2023 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
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
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关注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建议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项议
案,同意提名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崔平、邱妘、徐衍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
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张琛炜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
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郑铭钧为公司第
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
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
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徐衍修)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 2022 年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徐衍修:男,1966 年 6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律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历任巨化集团公司法务专员,宁波对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浙江盛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炜衡(宁波)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国浩律师
(宁波)事务所主任、管理合伙人,一级律师;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
宁波市律师协会监事长,宁波大学特聘硕士研究生导师,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宁波东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0 年 4 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
属关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表决通过了 12 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
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
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
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立董事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徐衍修 是 8 8 4 0 0 否 2
在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汇报的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
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 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
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
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
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 年度,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 2023 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
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
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本人关注了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建议聘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项议
案,同意提名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崔平、邱妘、徐衍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
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张琛炜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
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郑铭钧为公司第
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
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
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崔平)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现任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
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强社会公
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在 2022 年工作中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做到勤勉尽责,参与
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独立履行职责,为保证公司的规范
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2 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及兼职情况
崔平:女,汉族,1957 年 2 月出生,中国科学院固体物理研究所凝聚态物
理博士(全日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从事专业:纳米材料制备、有机/无
机纳米复合及应用和产业化、晶界内耗的研究。历任中科院固体物理所研究员/
副所长/所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所长。现任宁波诺丁汉大学教授/副校
长、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员,甬江实验室主任,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韵升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4
月 23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并兼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
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诸如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亲
属关系、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表决通过了 12 项重大决议。本人出席所有会议,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及任职
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主动
询问和了解所需要掌握的情况和信息,对重大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在董事会审议
议案时,积极参与对各项议案的讨论,能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本人认为
公司各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
合法有效,故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还通过公司专门委员会对分管事项展开了相应工作,为董
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是否连
本年应
姓名 立董事 以通讯 续两次 出席股
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方式参 未亲自 东大会
事会次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加次数 参加会 的次数
数
议
崔平 是 8 8 4 0 0 否 2
在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工作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
所汇报的 2022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预审开展情况,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审事
项进行了充分讨论,并就年审工作计划达成了一致意见。
公司采用业绩说明会、IR 电话、邮箱等多重渠道与中小股东保持沟通,并
将相关意见建议向本人转述和交流。
务状况进行了解,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
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
生。公司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与本人保持了定期沟通,使本人
能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获取独立判断的资料。同时,召开董事会及相
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条件,积
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2023 年度,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有失公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无。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无。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及 2023 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第十届二十次董事会及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单位、内控审计单位。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已
连续10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达到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最长年限,公
司应当于2024年度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无。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无。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项议
案,同意提名张建军、马林霞、腾飞、汪沁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崔平、邱妘、徐衍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任
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张琛炜为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由于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职,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补选新的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对候选人
任职资质、专业经验、职业操守等情况的了解,综合考察后提名郑铭钧为公司第
十一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给合各位高管人员的职
责分工和年度指标分解情况,对各位高管进行了年度绩效考评,供董事会参考。
根据董事会的考核评价,确定公司各位高管的年度绩效工资和年终奖金数额。
公司没有“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项,坚持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特别注意监督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严格执行
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制度,以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加强与公司董、监、高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和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学习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充分发挥专业能力,持续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
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