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盛股份: 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3-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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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3 日通过公司公告栏张贴方式公示了《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
示。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
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重大误解之处。
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
员。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
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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