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层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
的态度,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依法运作、合规经营
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利润分配实施以及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较好地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
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现将监事会在 2023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决方式,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会议方式 审议议案
第八届监 减值准备的议案》
月7日
三次会议 8、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案》
预计的议案》
月 29 日 事会第一
次会议
第九届监
月 19 日
次会议
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债券方案的议案》
债券预案的议案》
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九届监 5、审议《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月 25 日
次会议 6、审议《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况报告的议案》
则>的议案》;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第九届监 1、审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月 14 日
次会议 议案》
日 次会议 3、审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持有人名单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
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
公司 2023 年的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
司已建立了较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能够结合法律法规的修订和自身的实际情
况,及时修订相关规章制度并有效施行。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
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没有发生损害公司
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检查和审核,认为:
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
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资产流失等
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
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应了公司 2022 年度及 2023 年各期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的《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要求及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
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
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
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现状。另外,
监事会未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出异议。
(四)核查公司委托理财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关联方及其他机构理财投资进行了
核查,认为: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制度体系健全,决策程序到
位的情况下,适当投资委托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公司
在投后跟进中发现风险后能及时做出应对,在组织结构、制度修订、期后追溯等
方面开展了多项工作,能让公司后续的投资更稳健,有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五)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等要求对公司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
查,认为: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
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
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监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
有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
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核查公司项目投资情况
监事会在对公司项目投资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2023 年,公司子公司投资
了年产 12GW 新型高效电池项目、设立子公司并投资年产 5GW 新型高效组件项目
等,这些项目均聚焦于“做强磁性,发展新能源”的发展战略和市场拓展需求相
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光伏产业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夯实基
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
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坚持“三公”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
(八)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
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
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
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再辅以事后对其
买卖股票进行自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
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九)监督对公司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执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报
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
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制度要
求,在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的前提下,制定当年的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
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趋势相匹
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监督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员工
持股计划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制定程序、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持有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建立、健全
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十一)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
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
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
监督和检查。同时,监事会还将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有效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合规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利润分配实施等工作,
依法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
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另外,
公司监事会还将加强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会计金融知识的学习,提高
业务水平,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使公司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