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 关于注销剩余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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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及摘要(修订)》(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中剩余 9.705 万份予以注销,具体
情况如下: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过《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8-65、
于变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2018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管理办法(修订)》《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公告编号分别为 2019-84、2019-85、2019-87、2019-88,
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10 日。
过《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修订)》《2018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订)》《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公告编号为 2019-103,巨潮资讯网,
披露日期 2019 年 8 月 27 日。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 2019 年 10 月 10 日
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向 369 名激励对象授予 914.1 万份股票
期权。公司在办理股票期权授予期间,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对特定对象的股票期权进行了扣除,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总人数
由 369 人调整为 368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量由 914.1 万份调整为
月 12 日。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及 2020 年分配现金股利的情况
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1.82 元/份;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 3
名已离职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39 万份股票期权。公
告编号为 2021-09,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21 年 2 月 2 日。
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原对标企业中的 2 户对标企业因与本公司业务差异较大,其经营业
绩指标发生重大变化,不再具备可比性,将 2 户企业调出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同时补充纳入 3 户与本公司主营业务契合度
较高的同行业企业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公司对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由 17 户调整为 18 户。公告编号为 2021-56,巨
潮资讯网,披露日期 2021 年 6 月 5 日。
《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应调整行权
价格,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1.67 元/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 12 名已离职人
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全部 37.8 万份股票期权。公告编号为
于注销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注销该名离职
人员所持已获授权但尚未行权的 1.2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公司 351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
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332.8 万份。公告编号为 2021-113、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
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第1期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6名激励对象
第1期行权后离职,3名激励对象退休,公司注销24.38万份股票期权。
公告编号为2022-045,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2年4月29日。
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为11.37元/份;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离职,2名激励对
象退休,公司董事会注销尚未行权的10.35万份股票期权。公告编号
为2022-079,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2年8月26日。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已满足,公司33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
数量为227.955万份。公告编号为2022-111,巨潮资讯网,披露日期2022
年12月6日。
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后的
行权价格为10.225元/份;激励对象中有11名激励对象离职,15名激励
对象退休,1名激励对象第2期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公司董事会
注销以上尚未行权的33.585万份股票期权。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告编号为2023-080,巨潮资讯
网,披露日期2023年11月25日。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已满足,公司30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
量 为 194.325 万 份。 律师 事务所 出具 了法 律意见 书。 公告 编号 为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情况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2 名激励对
象第 3 期未达到行权条件,1 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上述期权作废,公司董事会注销 9.705
万份股票期权。
    具体情况如下:
    合计     97,050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 9.70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进行了核查,认为:
本次对股票期权数量注销系绩效考核未达到行权条件和激励对象离
职所致,注销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对 2018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 9.70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
    五、律师事务所意见
    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对本次 9.705 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剩余股票
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修订)》的规定,且已履行现阶段所必需的法律程序,尚需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贵州桓智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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