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通知和材料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公
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杨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
法》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有研新材向子公司提供内部贷款的议案》
同意有研新材向三级子公司北京翠铂林有色金属技术开发中心有限公司提
供内部贷款,用以满足铂族金属业务资金需求,贷款额度 25,000 万元,年化利
率 5.22%,可根据具体业务情况分次提贷,并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归还。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同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
订《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修订《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
议案。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工作细则》
。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
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
办法>的议案》
同意转发《中国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有
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的议
案》
同意《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