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的独立
判断,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我们一致认为:该等
关联交易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协议书内容客观、公允,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通过向该等公司出售硫酸、水泥、编织袋等产品,避免了公司资源浪
费,实现了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降低了采购成本,节
约了经营费用,有利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该等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业
绩的真实性产生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