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江
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过独立董事充分讨论、认真审议,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我们已事先充分了解了《关于收购山东美多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并对其增
资的议案》中涉及的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以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李庆文、耿成轩、叶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