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
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 年 1 月 9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建科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0 号)的核准,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500 万股,并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股东为国新控股
(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上海”)、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宝业集团”)、北京信润恒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信
润恒”),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80,000,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9.52%,
锁定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将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
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一)关于本次发行前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国新上海、
宝业集团、北京信润恒)
人管理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本企业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减持价格根据
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80,00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3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
公司总股本比
号 名称 量(股) (股) 量(股)
例(%)
合计 80,000,000 19.52 80,000,000 0
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80,000,000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项目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354,861,106 -80,000,000 274,861,106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55,000,000 80,000,000 135,000,000
股份合计 409,861,106 - 409,861,106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规则以及相关股东作
出的承诺。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
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