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汽集团”或“公司”)拟向海
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旅投”)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账买其
持有的海南旅投免税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旅免税”)的全部股权(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
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现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如下: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慕交易被立案调
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
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
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
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之盖章页)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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