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
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3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各位独
立董事,本次会议为临时召集会议。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召集人葛勇先生召集及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合作协议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重庆宏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在 2024 年至 2028 年期间将经营管理、市场拓展、销
售和经重庆宏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下简称“外包业务”)
外包给重庆嘉鑫隆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并就外包服务向重庆嘉鑫隆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的支付构成关联交易事项,该关联交易事
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遵循了一般商业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公司本次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事项提交董事会
审议。
独立董事:葛勇、王文荣、吕成龙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五日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