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24-015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1 日 9:15 至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公司二楼多媒体会议室。
开。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投票。
(1)出 席 现 场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19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为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500,192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46%;
(3)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
股份数量为 7,643,4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362%。
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
提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占出席会议中小
表决意见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东所持有效表
股份数(股) 股份数(股)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同意 743,249,137 100% 7,643,462 100%
反对 0 0 0 0
弃权 0 0 0 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陈小形、周烨培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
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