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06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4 年 2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史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裕太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
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维
护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
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5.25 元/股(含),该价格
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
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指定人士)全
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推动“提质
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相
关内容、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使用的监管要求》、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4 年 3 月 2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可公司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
平,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
公司修订并实施《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