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19 股票简称:乐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通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
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等相关议案分别经 2023 年 5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
决议,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2511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
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本次发行相关授权
有效期即将到期,且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
有效、持续、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拟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相关授权的有效期延长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
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即2024年11月6日)。除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
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议案》。上述两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珠海市乐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