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民股份: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3-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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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45    证券简称:华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号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所需资金,降低融资成本,湖南华民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4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额度。为保障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顺利实施,公司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号)。
  二、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鸿晖新能源(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晖新能
源”)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需要,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 36,000 万元(含 21,000 万元项目贷款额度及 15,000 万元低风险银
行承兑汇票额度),公司为前述项目贷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以公司持有
的鸿晖新能源 70%股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本次担保在年度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鸿晖新能源基本情况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子公司接受担保的公告》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
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二)《非上市公司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
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
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
保财产费和质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债权同时存在,被担保债权消灭的,质押权才消灭。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3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 8,3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29%。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
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华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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